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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消防手续的办理流程和材料
1.餐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申请
(1)备案业务申报人依照相关规定备齐工程项目备案申报材料,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到公司企业所在辖区的消防机构服务窗口,或者到当地行政政务中心进行备案业务申报。
(2)收到备案业务申报材料之后,受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需要补正材料;申报资料齐全的,由业务受理人对照申报材料的内容,登陆系统进行备案。
(3)备案业务抽查工作程序。被系统列为抽查对象的备案业务,消防机构按照现行的备案抽查工作程序执行,同时打印《备案受理凭证》和《备案表》,出具给备案业务申报人。如未被系统抽中但是按照相关规定又必须纳入抽查范围的,受理单位应当以支队的名义向省消防总队申请备案强制抽中后,再按备案抽查工作程序执行
2.餐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3.饭店/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之前,要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或报经验收备案,或经验收备案抽查合格.
4.资料要求
申请人须确认持有以下书面申报资料时,方可在网上申报: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网上申报成功后可直接打印并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对依法实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准备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