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的深入,许多城市都新建或改建一批体量大、功能多样、装饰豪华、商品高档的商场,吸引了成千上万的顾客,为繁荣我国市场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商场迅速发展的同时,由于防火措施没有得到及时落实,导致商场火灾不断发生。因此,加强商场的消防工作,强化商场的防火意识显得十分重要。
商场火灾危险性
(一)超大型商(市)场火灾危险性分析
1、 消防管理不到位,火灾隐患严重。由于业主法制观念和消防意识淡薄,制度不健全,责任制不明确,资金投入不足,致使消防安全工作失控漏管,员工不会查隐患、不懂消防常识、不会灭火、逃生和自救技能。
2、面积过大,火灾荷载增大,发展蔓延迅速。内部装饰装修和陈列的商品均是易燃、可燃物品,一旦着火,火势沿各种孔洞、楼梯间管道井等部位迅速蔓延,扑救难度极大。
3、烟雾浓毒性大,造成人员窒息。火灾中的浓烟、高温是造成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商场火灾往往产生大量的不完全燃烧产物而形成浓烟和含CO、H2S等有毒气体。据资料显示,火灾中的死亡者有85%以上为烟气中毒所致,约占死亡人数的1/3-2/3。
4、 人员高度集中,疏散救人困难。由于商场内客流量过大,致使消防安全出口、疏散距离和疏散宽度相对来说达不到要求,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浓烟侵害、顾客心理恐慌和骚乱情绪,易造成群死群伤。
5、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率低。许多超大型商场在缺少合格的消防管理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不善,损坏、挪用、遮挡现象严重,个别商场还存在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发挥作用。
6、 导致火灾的因素多
用火、用电、用气设备点多量大,如果疏于管理或员工违章作业极易引发火灾。
(二)集贸市场火灾危险性
集贸市场的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在建筑防火条件差;可燃商品多;人员密集;用火、用电、用气量大;商户之间防火间距不足或没有防火间距;安全管理薄弱等六个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主要集中在以下四点:
1、各类消防设施不完善,市场设计不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2、消防安全管理混乱、随意改造、搭建违章建筑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违章用火用电现象严重。
3、政府对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整改督促不力,措施不果断。
4、集贸市场自身管理部门及经营者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要点:全体员工必须懂得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同时掌握相对的应急措施。
商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内容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即查用火用电,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即火灾发生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定后,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即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4、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阵地,有消防宣传标志,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要点:通过推动“四个能力”建设,使全体员工能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期火灾;懂逃生急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
商场防火注意事项
除在建筑设计和内装修等方面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之外,百货商场的日常防火须做到如下几个方面:
1、商场内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防火要求,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商场内自动扶梯的一切带电器件都必须封闭,其构架、活动运转部件和机座底部的垃圾积尘和油污应经常清除,商场最好采用干式变压器。
2、商场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柜台外侧与地面之间应密封,如有空隙,需用不燃烧材料封堵。供顾客上、下的楼梯,不宜采用木质结构。
3、综合性大型商场或多层商场的柜台、货架与顾客所占的公共面积应有适当的比例,一般应不小于1:1、5。较小的商场最低不应小于1:1。柜台分组布局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米。顾客人均所占的公共面积应不小于0、4平方米。对超过1000平方米的大型商场,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商场的小型中转仓库,应同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无条件分隔时,应用防火墙分隔。对于原有的电梯间及楼梯间、自动扶梯等贯通上、下楼层之间的孔洞可安装水幕或多个自动喷水装置。
4、商场内的加工、修理部,最好与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或用防火墙分隔,各种电机应安装在不燃材料的基座上,并设护栏,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各种机械要经常检修,加注润滑油。使用电熨斗、电烙铁应备有不燃材料制成的托架,不得直接将其放在可燃物品上,用后即切断电源;加工棉织、纸张等可燃物品时,不宜在电气开关下部进行,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液体进行清洗加工或粘接商品时,应远离明火,随用随开,用后旋紧瓶盖。
5、商场在营业时的容纳人员不得超过额定人数,每层额定人数=营业厅建筑面积×面积折算值×疏散人数换算系数(地上商店面积折算值为0、5~0、7,疏散人数换算系数:地下一层,地上一,二层为0、85,地上三层为0、77)。在人流高峰期,商场有义务控制6、商场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商场存货要控制在一定的数量,数量多的要放在单独的仓库内,同时要做好各种防范措施。
7、商场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商品、货柜和广告条幅的设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防火卷帘周围正下方不得设置货架、堆放物品等影响其正常使用的物品或装置;商场在营业期间,须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通畅,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和遮挡安全出口、遮挡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8、商场、市场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巡查,消除遗留火种,清离留宿人员,切断营业、照明等无关电源。
9、顾客也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积极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10、在商场应内禁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在柜台内的营业人员,应禁止吸烟,商场内也应设置“禁止吸烟”标志。柜台内须保持整洁,废弃的包装纸、盒等易燃物,不可随手丢在地上,应集中处理。易燃危险商品在柜台的存放量要加以限制。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两天。经营家具、沙发等大件易燃商品的地方,应用绳索围栏,防止顾客带入火种。
11、商场在更新、改建或房屋设备检修以及安装广告装置等需要用电、动火时,必须经严格的审批,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12、商场需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员工须熟练掌握离自己所在位置最近的灭火器以及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