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型走道的概念及应用
一、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袋形走道有其特殊意义,比如:
1、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受到更多限制;
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
3、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疏散门的直线距离,通常参照袋形走道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确定。
二、袋形走道示例:
示例1:在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疏散走道中,疏散走道都是以袋形走道的形式存在。
示例2: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建筑中,两个安全出口两侧的走道属于袋形走道。
三、为方便理解,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袋形走道的部分条文引用如下:
1、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含剧场、电影院)的布置, 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2、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50m²;对于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m²;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²。
(2)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m² 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² 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
(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m²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室。
3、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
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 5.5.17 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